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甲

五甲

官制用语。宋朝经殿试合格进士的等级。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0 )殿试进士,始分三甲取士。其后虽多分为三甲,但有时亦不分甲,有时则分二甲或五甲。分五甲时,此为最低一等,赐同进士出身。元、明以后,固定分为三甲,遂不再见此称。参见“三甲”。


宋代科举考试殿试所定及第者的等级。淳化三年(公元992年) 分殿试及第者为五等,第一至三等赐进士及第,第四、五等赐出身。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改“等”为“”。

猜你喜欢

  • 典罪囚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各军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 操■清洁科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 缮工司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隶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掌人匠营造之事。主官有卿二人,下设少卿、丞等官。领金玉珠翠。大都织染、大都杂造三提举司及富昌库。

  • 计部员外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位郎中下。

  • 外夷通事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隶鸿胪寺。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

  • 钤记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 立法院秘书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立法院秘书处”。

  • 左署中郎

    官名。见“左中郎将”。

  • 右街大功德使

    官名。又名右街功德使,唐德宗贞元四年 (788) 崇玄馆罢大学后置,与左街大功德使总领僧、尼之籍及功役; 宪宗元和二年 (807) 又以道士、女冠隶之。武宗会昌二年 (843) 以僧、尼改隶礼部主客司

  • 看守所所官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正八品,奏补;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从八品,咨补;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