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书记官

书记官

官名。清末新设之职官。掌文书案牍。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二等;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三等。又,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所属亦有书记官。详见“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三等书记官”。


民国时法院中掌管记录、编案、文牍、统计人员,及公务机关、军队办理文犊的人员,皆称书记官。

猜你喜欢

  • 丞郎

    尚书左右丞及六部侍郎、郎中通称。唐朝尚书省的左右丞和六部侍郎统称为丞郎。

  • 学正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太学职事之一。仁宗时,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分经为之,每经二人。熙宁末年,始正式命官充任,并仍参用学生,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命官正九品,三年一任。南

  • 火师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 仓部郎官

    仓部郎中、仓部员外郎通称。

  • 保惠司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提倡商务,保护商人各事项,并本部司员升调补缺保奖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商务司。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

  • 外委把总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其职权与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九品。武官名。清置,见“外委千总”。

  • 南皮室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 路兼理司法长官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 坚锐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 纲佐

    南朝对州“别驾”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