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官

乡官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县正等以下光初主簿、光初功曹等佐官,由地方长官署用,不知时事。开皇三年(583)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十五年罢州县乡官。唐朝县以下之里正、乡长等也统称乡官。③明朝称缙绅居乡者。④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统称。亦称乡土官。据《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其地方行政组织仿军制,以每五家为一伍,设伍长一人; 每二十六家(一作二十五家)为一两,设两司马一人; 每一百零五家 (一作一百家) 为一卒,设卒长一人; 每五百二十六家 (一作五百家) 为一旅,设旅帅一人; 每二千六百三十一家 (一作二千五百家) 为一师,设师帅一人;每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 (一作一万二千五百家) 为一军,设军帅一人。两司马至军帅皆由人民公举、保举或委派当地人充任,故称乡土官,省称乡官。定都天京 (今南京)后,凡初占一地,即在乡里举军帅以下各乡官,并将所辖地方户籍、赋税申报天京,所属各户一律改挂太平天国门牌。其军帅给令旗,得有征调权,自师帅至两司马都设公堂,建三角旗,以旗长短分别统属,凡地方各项事务均由乡官担任。然其职不如军中之尊。


1、周朝指掌治一乡的官员。《周礼·地官·乡师》:“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岁终,则考六乡之治,以诏废置。”六乡之治者,治六乡之官也,治者,乡之长官也。2、汉朝指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员,如三老、孝悌、力田,由政府选任,无固定职事,有位无禄。3、指乡级官员,如乡佐、三老、啬夫。4、乡官办公的处所,犹今之乡政府。《汉书·循吏传·黄霸》:“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5、隋朝指州都、郡正、县正以下的官吏。《通典·职官十五·乡官》:“隋以周、齐州郡县职自州都、郡正、县正以下,皆州郡将、县令所自调用,理时事。至开皇初,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6、指离职还乡的官,即乡绅。7、太平天国指由本地人充任的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等,平时管理地方行政事务,战时组织军队,执行军事任务。见《天朝田亩制度》。

猜你喜欢

  • 判仓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仓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 小学教育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小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地方劝学所、教育会,并学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

  • 中尚食局典御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 译官丞

    官名。秦朝属典客。入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典客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又名大鸿胪,乃先后改属之。为译官令副职,主汉王朝与周边各族和外国通使往来传译事宜。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译

  • 庶仆

    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京司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给庶仆:六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二人。”开元中准钱发给, 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

  • 茶衣大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茶正”。清内务府所属御茶、膳房设有此官。

  • 司宾署

    官署名。明洪武 (1368—1398) 中置,隶鸿胪寺。置署丞一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掌教外国使臣来朝时仪礼之事。

  • 钦天监助教

    学官名。清末,钦天监设助教厅,有助教一人,教习二人,掌分教算学诸生。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始设汉算学助教一人,教习二人,属国子监。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学部成立,国子监裁撤,以算学隶

  • 东宫直阁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陈庆之曾任此职。参见《梁书·武帝纪》。

  • 同文馆试

    宋朝贡举考试之一。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命居住临安(今杭州)原籍在一千里以外的举人,附于国子监发解试,另立号考校,以同文馆为考场,故称同文馆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绍兴十四年(公元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