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艺所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官署名。宋朝置,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以待贸易。南宋属太府寺。官署名。宋置,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置管勾官,南宋时隶太府寺。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
官署名。南宋绍兴年间,因备边置三省、枢密院激赏库与激赏酒库。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宋、金议和后,专供宰执之用及朝廷其他机构的犒赏。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以选人充任,为太医局次官。
县门下吏名。汉置,掌县廷警卫,禁盗贼,隶属于县功曹。此职见于《碑》、《传》者甚多,如渭城游徼见《汉书·胡建传》,郏县游徼见《后汉书·臧官传》。其见于碑刻者均冠“门下”为称,如《隶释》一六《中部碑》等。
官署名。即典设局,唐高祖武德 (618—626) 中置,长官为太子斋郎,太宗贞观元年(627) 改为典设局,长官改为太子典设郎。
官名。即肴藏令。
宋朝为少数族贵族及外国商人子弟所设的专门学校。神宗时,于熙 (治今甘肃临洮)、河 (治今甘肃临夏东北)二州置,收蕃部首领、蕃官子弟入学。徽宗时,陕西沿边用蕃字地区及广州、泉州亦置。西夏于景宗元昊天授礼
官名。见“司津监”。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凡在任选人,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监司、知州作举主保奏,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经磨勘合格,授予改官状五份,即赴京等待班引,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即成为京朝官。
海军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司长为主官,下设文书、交际、管理、统计四科,分理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