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高宗以后渐少,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三司规划、审计之事。员额三人,秩正七品。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常侍”。散官名。三国魏未始置员外散骑常侍,齐梁时用人卑杂。北周设左右员外常侍以为散官, 秩正五命。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八则治理都鄙。《周礼·秋官》: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贾公彦疏:“郑(玄)知主
官名。清初内务府御用、御马、尚方、尚膳诸监之主官。掌理诸监所属事务。其下设左、右副管各一人佐之。后改设郎中、员外郎等官,遂省。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左校、右校。左、右两校各设司马。左校司马为左校军队的长官,掌其军政。《越绝书·外传吴王占梦》: “王孙骆为左校司马,太宰嚭为右校司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稍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稍伯下大夫、小稍伯上士、小稍伯中士以佐其职,领稍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官名。唐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魏州刺史宇文融检校汴州剌史,充河南河北沟渠堤堰决九河使。九河,指《禹贡》九河故道。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隶诸色人匠总管府。仁宗延祐三年 (1316) 改为提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