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官名。元置,为司天监的长官。见“司天监”。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
官名。大理寺次官。北齐始置,员一人,四品。隋朝沿置,正四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加一员,改从三品,寻废。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复置一员,中宗神龙元年(705)加一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
职官合称。唐宋合称门下省与中书省为两省。宋制以门下省的给事中、起居郎、左散骑常侍、左司谏、左正言与中书省的中书舍人、起居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通称为两省官。
官署名。战国秦置。掌管秦王所属马匹牛畜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 “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也),以其筋、革、角及其价钱效,其人诣其官。”负责养马的机关,其长官称令,俸禄六百石,属太仆。《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总参谋长。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下设总务、机要两处及秘书室。处室之下分科办事。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清置,为牧厂总管所属,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司成都路,设使、副使等职,监治成都、嘉定、广元、顺庆、永宁、重庆、夔州、叙州、马湖等路,兼劝农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辽朝置。掌辅导诸王学习经史,收藏管理诸王府典籍等事。设教授、伴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