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经略安抚使公事
见“经略安抚使”。
见“经略安抚使”。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至元十五年(公元1278年)升从五品。掌酝造上用细酒。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各一人,副使二人。
官名。西晋置。《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280): “六月丁丑,初置翊军校尉官。”唐彬自右将军征拜,地位与北军五校尉同,大驾出行时,与五校并行护驾,东晋初沿置,后罢。南朝宋置为“东宫三校”之一。武官名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汉官缺。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凡内外官缺中,除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之外,皆为汉官缺。在京官缺,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在外官缺,满洲、蒙古、汉军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在各铁路局设置警察署,掌理全路警务,其名称按驻在路的名称,定名为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某某铁路警察署,直隶于路警管理局,并受驻在路局的指挥监督。署内得设总务、行政、司法、督察各股。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儒士只设于礼部。例由经承转补,食粮三年,用府检校、典史。详见“吏”。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旗帜及填写旗字。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
官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管理海军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省。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