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垒令
官名。西汉置,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职掌军中垒门,有丞、两尉。东汉省。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中尉属官,掌北军垒门。参看《中垒》条。
官名。西汉置,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职掌军中垒门,有丞、两尉。东汉省。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中尉属官,掌北军垒门。参看《中垒》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官名。又称“大理”。春秋战国齐置。掌刑狱。《管子·小匡》: “决狱折中,不杀不辜,不诬无罪,臣不如宾胥无。请立为大司理。”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即“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四品。
金代部族军之一。太祖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五月置,由渤海八猛安组成。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废。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名。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太宗贞观十年 (636) 改别将 (车骑将军) 置,一员,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从七品下,与左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为折冲都尉副职。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为加官。
官署名。南宋临安府置,设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掌文书收发之事。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使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俄兼。二十三年,复旧。三十一年,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辖爪哇总领事、泗水、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参赞官、通译官、书记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