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大理寺之职官。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至明朝始分左、右,分别隶大理寺左、右二寺,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明朝左、右评事各设四人,清朝减为各一人,均为正七品。官名,即“左平”,汉宣帝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官名。北齐置。从九品上。参见“特牛局”。
官名。即吏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员外郎。
官署名。金朝地方军事机构。统领军马控制东面边要。宣宗贞祐二年(1214)四月,置于平州。设东面经略使领司事,以乌林答乞住充任东面经略使。同年八月罢。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专习鸟枪,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官名。南朝梁公、侯国置,掌府第警卫。参见“典卫令”。
官名。金朝置,商讨钱钞、田赋、税粮等事。章宗承安(1196—1200)初,始置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