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内省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
满语文臣之通称,即“巴克什”。清太宗天聪五年(1631)七月规定,除特赐称此号者,余皆改称笔帖式。参见“巴克什”。
官名。“右司马”省称。战国楚置。仰天湖第二五号墓竹简文: “右马之衣, 锦纯, 锦。 ”
官名。宋朝都大提举茶事司长官。参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官名。北齐置,见“司羊署令丞”。
官名。隋唐行台尚书省置,隋朝一员,视正三品,掌同兵部尚书,兼吏部、礼部。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一员,正四品,兼掌吏部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从四品,兼掌吏部、礼部事; 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
参见“典学”。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非常设官,皇帝临时差遣官员,平理庶狱、采摭民情。有分决诸道滞狱使、按察诸道刑狱使、采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