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书科

中书科

官署名 明清掌缮写册文、诰敕之机构。明洪武七年(1374)设直省舍人十人,隶中书省。九年改设中书舍人。十年改隶承敕监。建文(1399—1402)中革中书舍人,改设侍书,入文翰馆。永乐 (1403—1424) 中仍复旧制,设中书科署于午门外。宣德(1426—1435) 中内阁置诰敕,制敕两房。设中书舍人二十人及直文华殿东房,直武英殿西房、内阁诰敕房、制敕房中书舍人,并为从七品官。员无正贰,由历俸年深者掌印。掌理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清顺治初年沿置,设中书舍人十二人,推资俸深者掌理科事。顺治九年(1652)设满洲记事官,同掌科事。康熙九年(1670) 改记事官为中书舍人。乾隆十四年(1749)定设满中书二人,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印; 汉中书四人,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科。三十六年增设管中书科事汉内阁学士一人。次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满、汉内阁学士各一人。掌理缮写册文、诰敕之事。下设笔帖式十人,供事八人办理科事。宣统三年(1911)四月与内阁同时裁撤。


明清皆置。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其官,明代有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皆从七品,无定员。清代有稽察科事内阁学士、掌印中书、掌科中书、中书等。见《明史·职官三·中书科》、《清史稿·职官一·中书科》。

猜你喜欢

  • 才识兼茂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长才类科目,仁宗时诏举之。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 六月, 吴育及第;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八月,钱明逸及第;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夏噩及第; 嘉祐四年(公元10

  • 街道司管勾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街道司”。

  • 斧钺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斧钺、静鞭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 五司大夫

    官名,王莽置此五官,分掌五事之察谏。《汉书·王莽传》:“又置司恭、司徒、司明、司聪、司中大夫及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策曰:予闻上圣欲昭厥德,罔不慎修厥身,用绥于远,是用建尔司于五事。毋隐尤,毋将虚,

  • 小朝官

    官名统称。北宋前期以称太子中允、太子赞善大夫、太子中舍、太子洗马。

  • 门人

    官名。守门小吏。《谷梁传·襄公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

  • 矿业监察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

  • 奚军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 善世

    分见“左善世”、“右善世”。

  • 国货调查委员会

    工商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工商部为提倡国货,会同各部院会组织国货调查委员会。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布的《国货调查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各部院会应各派定负责代表一至二人为本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