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甲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九月置左右天兴军,为禁军中的两军,以亲王为军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宗室传》: “建安九年(204),(孙渝)领丹阳太守,为众所附,至万余人,加绥远将军。”三国吴沿置。两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八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
官居要职的大臣。《管子·明法解》:“乱主之行爵禄也,不以法令案功劳; 其行刑罚也,不以法令案罪过,而听重臣之所言。”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食局,员额三十人,掌局中杂务。
官名。汉朝置,为郡县属吏,即阁下所属书佐,掌文书缮写。三国沿之。晋朝特进、光禄大夫、卿、司隶校尉、太子二傅、县等皆置,员一人。南朝宋亦置。官名,汉置,又称閤下书佐、门下佐,位在门下掾史下,在小史上,掌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刘聪) 署其长子(石)兴为上党国世子,加翼军将军,为骠骑副贰。”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大理院附设看守所,始置。定额四人,正八品,奏补。佐所长管理所中一切事宜。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为内朝官,又称中朝官。此称自汉武帝始。官类名。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至东汉,虽有
官名。西汉文帝始置,员二人,或增为三人,秩千石。丞相府幕僚之长,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监领府事,并可出席朝议,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司徒长史。三国两晋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