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丞相司直

丞相司直

官名。西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始置,秩比二千石,为丞相府地位最高的僚属。位居司隶校尉上,有所会,居中二千石前。协助丞相监察检举百官,督录州郡长官。哀帝时改置大司徒司直。东汉初复置,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后35)省。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复置,西晋亦曾置,掌监察京师诸官。


官名,武帝元狩五年初置,俸比二千石,为丞相属官,掌佐丞相举不法。光武即位,复置司直,居丞相府(司徒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献帝建安八年十二月又置,不领诸州,而掌督中都官;建安九年十一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在战争年代,司直也领兵征伐。“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献帝纪);“丞相司直李松攻武关,三辅震动”(刘玄刘盆子传)。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献帝纪》、《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献帝起居注》。

猜你喜欢

  • 市公用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 道录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五代后周始设,掌理道人词讼等事。宋因设道录院。金朝设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亦设于路,为道录司之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掌理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

  • 宥恤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 举叙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 肇州招讨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置,掌招抚、征讨等事。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于会宁府肇州。设使领司事,并兼本州事,秩正三品。参见“招讨司”。

  • 泄谟觚

    官名,汉时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有千余户,世有王,皆统属女王国。”

  • 邮官

    官名。即驿丞,又名传宰。详见“驿丞”条。

  • 扬子江水道管理委员会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整理扬子江水道,消弭水患,发展航业起见设置本会。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三月十三日公布的《交通部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章程》规定,其职务为测绘水道,疏濬江流,修

  • 外府寺大夫

    官名。见“外府寺”。

  • 驯良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诸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