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从官史为从官从史的合称。从官指帝王的侍从官;从史为官府的从吏,不掌曹事,只跟随府主长官备顾问应对,或差遣。《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曹)节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共矫诏以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佐官,各置二员,正八品下,掌判监事。
官名。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分左、右二使,简称骐骥使。初为骐骥院长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土地、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三国魏的官秩多沿汉之旧,官俸似亦同汉,但因当时承汉末大乱之后,财政困难,实际上尚不能如汉制支付。晋代实行占田制,品官有职田以充俸禄。此外并给谷、绢、绵、菜田、
官名。① 西周武官。《师旂鼎铭》: “师旂众仆不从王征于方。”②春秋战国时掌御车之官。《国语·晋语七》:“魏绛斩其仆。”韦昭注: “仆,御也。”秦、西汉亦置,为詹事属官。西汉诸侯王国属官原有太仆,汉武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官居要职的大臣。《管子·明法解》:“乱主之行爵禄也,不以法令案功劳; 其行刑罚也,不以法令案罪过,而听重臣之所言。”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八品,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
司天散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置。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钦授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