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世袭罔替

世袭罔替

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共有八个。世职中加“世袭罔替”者则延及八旗、绿旗、圣贤后裔及土司。


袭制名。即世代承袭某官爵而不改变,也是“世袭”的意思。汉朝有此制。《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注:“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其后,各朝,或沿袭或否。清朝,凡有军功及阵亡将士,国家依制给爵位,子孙可世袭。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而与国长存者,加“世袭罔替。”

猜你喜欢

  • 宰杀务

    见“供庖务”。

  • 右领军府

    官署名。隋朝置,与左领军府同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又统开府府 (骠骑府)、仪同

  • 进士科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

  • 丞相少史

    官名。汉武帝置,为丞相属官,秩四百石。《汉书·昭帝纪》:“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官,位在长史下,佐长史理职事。《汉书·昭帝纪》:“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上官)桀,丞相少史王寿诱

  • 冥氏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捕杀猛兽,获取皮革齿须等珍异物资。《周礼·秋官·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设弧张,为阱护以攻猛兽,以灵鼓殴之。若得其兽,则献其皮革齿须备”。官名,周设此官,掌

  • 左西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西曹”。

  • 判尚书都省事

    官名。北宋前期,尚书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不任实职,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定谥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 神劲军指挥

    官名。南宋置御前方弩营,后改名神劲军,其官为神劲军指挥。见《历代职官简释》。

  • 御厩令

    官名。北魏置。管理宫廷用马。《魏书·阉官·苻承祖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 川衡署

    官署名。明朝永乐时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始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上林苑川泽产品以供宫廷生活之需。洪熙元年(1425)并入本监蕃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