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1)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具三代履历、籍贯,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方准应考,由本县县官考试。如属于散州籍者,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属
即“江苏清吏司员外郎”。
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始置,正五品,寻改名都水少令。唐朝罢。辽朝复置,为南面朝官。金朝于都水监、都水外监各置,从五品,参掌监务,兼管漕运。元朝都水监一员,置正五品。又有行都水监,亦置少监
官名。即华林丞。
官名,汉置,为太后属官,俸中二千石,掌太后服御诸物及衣服宝货珍膳之属。《后汉书·孝灵帝纪》:“司空唐珍罢,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冬十月甲申,司徒刘郃、永乐少府陈球、卫尉阳球、步兵校尉刘纳谋诛宦者,事泄,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三人,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1)审计处各股设,相当于科员。(2)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设,由参谋总长、陆海军总长等充任,为办事处的主要职员。
官名,三国魏吴皆置,属散骑省,员额四人,五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规劝得失;与散骑常侍等共平尚书奏事。西晋置,东晋罢。南朝复置,属集书省,掌文学侍从,收纳章奏,劝谏纠劾。北朝也置,且兼修国史。隋初属
官名。北周各地设总管府管理军政,其江陵总管府因有保护及监视梁国之责,特置此职辅佐总管。宋、辽、金、元、清皆置为总管副贰。参见“总管”。总管的副职。北周以总管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一般不设副职,惟置于江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