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死后追加的尊号。东汉光武帝刘秀初置贵人,地位仅次于皇后。大贵人是对帝妃或王妃死后追加的尊号。《后汉书·皇后纪》:“梁贵人者,褒亲愍侯梁竦之女也。少失母,为伯母舞阴长公主所养。年十六,亦以建初二年与中姊
官名。西汉属少府,为内者令副贰。东汉分左、右。官名,为内者令的佐官,助令掌宫中布帐诸亵物。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内者令”条。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赴任皆有规定期限,逾期不到即为过犯,称违年。违年事需载入本人印纸。
官名。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宫帐、部族、京州、属国,皆各自为军,设军官以统之,总称为北面军官。主要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府、大元帅府、都元帅府、便宜从事府、大详稳司、东西都省、大将军府、护军司、诸路兵马都部署司及各军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义纵传》载:“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同书《严延年传》载:“还为涿郡太守,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
即御史台。汉朝御史台(府)中有许多柏树。故称御史台为“柏府”或“柏台”。参看“御史台”条。
官名。清代江南河道总督所属有苇荡营,设参将,掌率兵采芦苇以供堤防等用。见《历代职官简释·苇荡营参将》。
宋朝左、右司谏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