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爵
爵位制度。三等爵即三等爵级,即公一级、侯伯一级、子男一级。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两者相互为用。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 公食其半,侯伯食三分之一,子男食四分之一。《周礼》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七次册命为侯伯,五次册命为子男,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
爵位制度。三等爵即三等爵级,即公一级、侯伯一级、子男一级。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两者相互为用。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 公食其半,侯伯食三分之一,子男食四分之一。《周礼》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七次册命为侯伯,五次册命为子男,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
官署名。北魏置。《魏书·李诉传》: “高宗即位,诉以旧恩亲宠,迁仪曹尚书,领中秘书。”其长官为中秘书监。一说即内秘书之异称。
本是宫名,因皇后居此,故有时用来代替皇后。卫宏《汉官仪》:“皇后称中宫。”《后汉书·百官志》:“大长秋一人,二千石。”“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皇后的代称。《周礼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置太禧院,秩正二品。二年,改太禧宗禋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天王与诸王府所属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袍、典东袍、典南袍、典北袍、典翼袍、典燕袍、典豫袍,侯以下直称侯典袍、相典袍、检典袍、指典袍。
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
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掌水利事务。官名,汉置,属左冯翊,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有丞一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内侍省置二十员,以承门阁。以宦官充任。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铁市长及丞,管理铁器买卖。汉武帝时盐铁官营,民间所需的铁器须向官府购买,故设此官以管理之。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度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