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之合称。
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为三大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之合称。
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为三大宪。
爵名,也写作“上间爵”。意即功使上闻,名通天子。详“上间爵”条。
监狱名,汉置,掌监禁犯人。《汉书·刘辅传》:“上乃徙系辅共工狱,減死罪一等,论为鬼薪。”注:“师古曰:少府之属官也。”诏狱名。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功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共工,亦有诏狱,主
官名。即左伯、右伯。春秋时齐国置。司空属官,掌治道路。《管子·轻重戊》:“ (齐桓公) 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管子集校》引张佩纶云:“《周礼》‘宫伯’,注:‘伯,长也’。《国语》‘司空视塗’,韦注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刘聪以平幽州之勋,乃遣其使人柳纯持节署勒大都督陕东诸军事,骠骑大将军、东单于,侍中、使持节、开府、校尉、二州牧、公如故。”
即“拖沙喇哈番”。
①春秋时齐国地方行政区划名。十邑为一卒。首长为卒帅。见《国语·齐语》。②军队编制名。(1)周朝军队一百人为一卒。《周礼·夏官·诸子》郑玄注: “百人为卒。”(2) 春秋时齐国军队二百名士卒为一卒。《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刘备置,赵云曾任之。晋朝沿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用以取代旧建威将军,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八班,地位很低,成为乡品三品以下的寒士出任之职。官名。牙门将军,也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宿卫事下。
官署名,汉置,也写作“鉤盾”、“钩楯”,属少府,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其长官称令,有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钩盾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