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道宣慰司
元至元二十年 (1283) 置,属陕西四川行省。治所在安西路 (后改奉元路,今陕西西安市)。领安西、延安、开成、凤翔、兴元等五路,相当今陕西及宁夏、内蒙部分地。二十二年 (1285)废。
元至元二十年 (1283) 置,属陕西四川行省。治所在安西路 (后改奉元路,今陕西西安市)。领安西、延安、开成、凤翔、兴元等五路,相当今陕西及宁夏、内蒙部分地。二十二年 (1285)废。
元初置,属女直水达达路。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汤原县西南大有屯固木纳古城。辖境相当今汤旺河流域。明废。元置,治今黑龙江省汤原县大有屯附近固木纳城。属女直水达达路。明废为托温城。
东汉永初元年 (107) 析犍为郡南部置,治所在朱提县 (今云南昭通市境)。辖境约当今云南东川市东北至大关、绥江,贵州六盘水、威宁等市县地。建安十九年 (214) 改朱提郡。东汉永初元年(107年)置
①又名上江、白蚬江、白蚬湖。为古代太湖尾闾之一。晋顾夷《吴地记》、庾阐《扬都赋注》、唐张守节《史记正义》皆以此为《尚书·禹贡》 的三江之一。故道自今江苏吴县东南三十里古三江口与松江分流,经白蚬湖东南流
在今湖南南县东南二十里乌嘴乡。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南洲直隶厅驻此。
即今辽宁昌图县西南茨榆城子。《清一统志·奉天府二》 “跑马城” 条下: “茨榆城距 (昌图厅) 城二十里。”
唐贞观元年(627)置,为全国十道之一。因在长江之南,故名。辖境相当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及江苏、安徽长江以南,湖北、四川长江以南一部分和贵州东北部地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分为江南东道、江南
即今福建南安市东之晋江。《方舆纪要》卷99南安县: 黄龙江 “在城 (旧县城即今丰州镇)南。亦曰黄龙溪。源自永春、安溪二县,汇诸溪之水,一东南流,一东流,同达于县西双溪口,并流而东,至九日山下为金溪,
俗称西公旗。清顺治五年(1648)建,属乌兰察布盟。治所在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哈业脑包乡哈德门地。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1928年属绥远省。20世纪30年代迁治哈拉盖补隆(今白彦花镇)。1954年划归
在今江西德安县北八里乌石门。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13:德安县北有乌石街。
清置,属崇明县。在今上海市崇明县北。乾隆三十三年 (1768) 置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