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县
西汉置,属六安国。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东汉属庐江郡。三国魏属安丰郡。东晋末废。南朝梁复置,属新蔡郡。北齐改为固始县。
古县名。西汉置县,高祖六年(前201年)封孔蓼为蓼侯于此。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属六安国。东晋末废。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梁复为蓼县。东魏又改名固始县。
西汉置,属六安国。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东汉属庐江郡。三国魏属安丰郡。东晋末废。南朝梁复置,属新蔡郡。北齐改为固始县。
古县名。西汉置县,高祖六年(前201年)封孔蓼为蓼侯于此。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属六安国。东晋末废。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梁复为蓼县。东魏又改名固始县。
明、清时指淮安府(治今江苏淮安市)城北的黄河为外河,与里河(今里运河)相对而言。明、清时指淮安府城北的黄河为外河,与里河(今里运河)相对而言。参见“里河”。
在今陕西扶风县北二十里法门镇。相传寺建于东汉末年,唐时香火兴旺。内有护国真身塔。1986年拆除残塔时,发现唐代地宫,出土有唐宪宗令群僧迎来的释迦牟尼指骨四枚和许多金银器皿、玻璃制品及大量精美的丝织品。
明洪武十二年 (1379) 于松州置,治所即今四川松潘县。寻与潘州卫合并为松潘卫。见“松潘卫”。
清科布多参赞大臣管部之一。本准噶尔守边鄂托克,乾隆十九年(1754),其宰桑玛木特被清军所俘而归降,遂安置其众于特斯鄂依浑,即以玛木特为总管。后移牧于拜达里克,设立一旗,仍置总管,不设札萨克。乾隆四十
即今江苏武进县西三十里奔牛镇东南孟河,南接运河,北流六十里入江。《新唐书·地理志》 武进县: “西四十里有孟渎,引江水注通漕,溉田四千顷。元和八年刺史孟简因故渠开。”在今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北孟河。唐
南宋庆元中置,属夔州路。治所在今贵州开阳县西北。后废。南宋庆元年间置,治今贵州省开阳县西北,属大万古乐。后废。
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西北绥芬河支流小绥芬河。《清一统志·吉林一》 “绥芬河” 条下:“鄂勒欢绥芬河,在 (宁古塔) 城东南三百六十里。源出城东五百里小山。东南流入绥芬河。”
在今江西吉安县西。《方舆纪要》卷87吉安府庐陵县:井冈镇在“府西六十里。有巡司,元至正中置,明朝因之”。清朝乾隆三十年(1765)巡司移驻永阳镇(今吉安县西南永阳镇)。
西魏置,治所在效谷县 (今甘肃安西县西南)。北周并入敦煌郡。
即今浙江嵊泗县西海中小戢山。明《郑和航海图》作“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