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 (臺) 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即今浙江上虞市西之曹娥江。《论衡·书虚篇》:“浙江、山阴江、上虞江皆有涛。”《水经·渐江水注》:“江水东径上虞县南……亦谓是水为上虞江。”《元和志》卷26:剡溪“北流入上虞县界为上虞江”。
即北石窟寺。在今甘肃西峰市西南五十里。
唐开元五年(717)置,属陇右节度使。驻地在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北。《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吐蕃寇白草、安人等军,陇右节度使萧灵击破之”。胡注:“疑白草军当作白水军。”宝应元年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安汉县置,属隆州。治所在今四川南充市北五里。《寰宇记》 卷86南充县: “以古充国为名。” 大业初属巴西郡。唐武德四年 (625) 为果州治,天宝初为南充郡治,乾元初复为果
明永乐十年(1412)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中游库鲁河流域。后废。明永乐十年(1412年)置。约治今俄罗斯阿穆尔河(黑龙江)左侧支流古鲁河流域。属奴儿干都司。后废。
在今河南洛宁县南。《方舆纪要》 卷48永宁县: 宣利渠 “在县南三里。又有新兴渠、万箱渠,皆分洛水以灌田”。
在今陕西渭南市西北。《水经·渭水注》:白渠 “东南径居陵城北,莲芍城南”。《水经注疏》:“守敬按,《地形志》 莲芍县有据城。据、居音近,疑即居陵城也。”
即博浪沙。在今河南原阳县东关。《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中。”即此。即“博浪沙”。
又名句曲山。即今江苏西南部茅山。《元和志》卷25润州延陵县:“茅山在县西南三十五里。三茅得道之所,事具《仙经》,不录。”《舆地纪胜》卷7镇江府:三茅山“汉有咸阳三茅来治,故名茅山焉”。《清一统志·镇江
今广西桂平县东北五十里。《舆地纪胜》卷110浔州:大隍水“在桂平县。源出象州武仙县界”。《清一统志·浔州府》:大隍水“源出武宣县界,东流合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