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潭县
隋开皇三年 (583) 改郦县置,属邓州。治所在今河南内乡县北十里郦城。《元和志》 卷21:“因县界内菊水为名。” 大业初属南阳郡。唐初废。开元二十四年 (736) 复置,移治今内乡县北六十里。五代周显德五年 (958) 废。
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郦县置,治今河南省内乡县北。属邓州。“因县界内菊水为名”(《元和郡县志》)。大业初属南阳郡。后废。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析新城县复置,治今内乡县西北。属邓州。五代周显德五年(958年)废入临濑县。
隋开皇三年 (583) 改郦县置,属邓州。治所在今河南内乡县北十里郦城。《元和志》 卷21:“因县界内菊水为名。” 大业初属南阳郡。唐初废。开元二十四年 (736) 复置,移治今内乡县北六十里。五代周显德五年 (958) 废。
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郦县置,治今河南省内乡县北。属邓州。“因县界内菊水为名”(《元和郡县志》)。大业初属南阳郡。后废。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析新城县复置,治今内乡县西北。属邓州。五代周显德五年(958年)废入临濑县。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改軑县置,属西阳郡。治所在今湖北浠水县西南长江边。北周废。古县名。南朝宋改轪县置,治今湖北省浠水县西南长江边。属西阳郡。北周时废。
清乾隆三十五年 (1770) 改景东府置,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辖境约比今云南景东县稍大。1913年废为县。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降景东府置,直属云南省。治所、辖境同景东府。19
南齐置,治所在今湖北广水市东北。梁改为东随郡。南朝齐置,治今湖北省广水市东北。属司州,辖境约在今湖北省随州、广水二市相邻地区。梁改置东随郡。
在今湖南衡阳、衡山二县交界处。为衡山主峰。《山海经· 中山经》 郭璞注,谓衡山 “南岳也,俗谓之岣嵝山”。故衡山亦兼岣嵝山之名。《方舆胜览》 卷24衡州: 岣嵝峰 “在衡阳北。《湘水记》:衡山南有一山
即鲁多克城。今西藏日土县治。
即棐林。春秋郑地。在今河南新郑市东北。《春秋》: 文公十三年 (前614),“郑伯会公于棐”。《公羊传》 作斐。即“棐林”。
在今山西朔州市东。《清一统志·朔平府》:东邵庄堡“在朔州东二十五里”。
①在今湖北蒲圻市东。《清一统志·武昌府一》: 黄葛山 “在蒲圻县东三十五里。上有黄柘湖,盈涸无定。《县志》: 葛洪遍游名山,至蒲圻丫髻山,距山十余里,复有山对峙,因栖其上。昔有黄真人居此,人遂称为黄山
清置,属霞浦县。即今福建霞浦县东南积石。古镇名。在今福建省霞浦县东南。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筑城,置巡检司于此。
即有鼻。亦作鼻墟。在今湖南道县北。见“有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