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门河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①西晋太康元年(280)改建兴县置,属临贺郡。治所在今广西贺县东北桂岭镇。南朝宋属临庆国。齐复属临贺郡。隋开皇十八年(598)改为桂岭县。②西晋永嘉七年(313)改晋兴县置,治所在今江西余江县东北锦江
唐祀惟州治所。在今阿富汗北部胡尔姆。《新唐书· 地理志下》: 祀惟州 “以昏磨城置”。
唐置,治所在武峨县 (今越南北太省太原东北武崖)。天宝元年 (742) 改为武峨郡。乾元元年(758) 复为武峨州。辖境相当今越南北太省南部地。后废。唐置,治武峨县(今越南太原省太原东北武崖)。辖境相
在今湖南蓝山县北四十里。岩洞甚胜。《舆地纪胜》 卷61桂阳军: 蓝岭 “在平阳,跨蓝山县界,故曰蓝岭”。
隋开皇十六年 (596) 改武垣县置,为瀛州治。治所即今河北河间市。大业初为河间郡治。唐复为瀛州治。北宋为河间府治。元为河间路治。明为河间府治。民国初属直隶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古旧县名。隋开
在今浙江义乌市东北芦柴村。《方舆纪要》卷93义乌县:芦寨“在县东北四十五里。旧为戍守处”。
在今贵州黎平县北。《方舆纪要》卷121黎平府:八舟江“在(八舟长官)司南。自府境流经此而入龙里司界, 即新化江也”。明曹学佺《名胜志》:八丹长官司“西南为八舟江,来自黎平府城东北,流入新化江”。
1931年置,属温岭县。即今浙江温岭市北三十二里泽国镇。清嘉庆 《太平县志 · 叙水》: “以水所钟,支流四注,号为泽国。” 镇因以名。在浙江省温岭市北部,北邻路桥区。面积35.7平方千米。人口6.8
明永乐五年(1407)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后废。明永乐五年(1407年)正月置,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属奴儿干都司。后废。
即今四川成都市西北文家乡。旧属温江县,民国《温江县志》卷1:文家场“在治东二十里东太平乡。原名安谷场,为后蜀御史文谷故里”。集镇名。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部。文家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 1000。因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