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穆尔河
又作纳默尔河。即今黑龙江省讷河市南讷谟尔河。《清一统志·黑龙江》:纳穆尔河“在墨尔根城南一百六十里。源出东南兴安岭。西流入嫩江”。
又作纳默尔河。即今黑龙江省讷河市南讷谟尔河。《清一统志·黑龙江》:纳穆尔河“在墨尔根城南一百六十里。源出东南兴安岭。西流入嫩江”。
即碱厂。今辽宁本溪自治县东碱厂满族镇。
清同治六年(1867)升阳江县置,属广东省。治所即今广东阳江市。九年(1870)改为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复升为直隶州。辖境相当今广东阳江、阳春、恩平、阳东、阳西等市县地。1912年废州,于
隋大业三年(607)改灵州置,治所在回乐县(今宁夏吴忠市北)。辖境相当今宁夏中卫、同心县及其以北地区。唐武德元年(618)仍改为灵州。开元九年(721)于此置朔方节度使。天宝元年(742)复为灵武郡。
唐久视元年(700)置,属蓬州。治所在今四川渠县北六十里。《寰宇记》卷138大竹县:“以邑界多产大竹为名。”至德二年(757)改属渠州。宝历元年(825)废。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复置。北宋景祐三
亦名印山、石宝山。在今四川忠县东北长江北岸石宝寨。《方舆胜览》卷61咸淳府:石宝山“在临江县东五十里”。清嘉庆《四川通志》卷21忠州;石宝山“在州东五十里。一名玉印山”。道光《忠州直隶州志》卷1:玉印
明置,在今湖北麻城市东。《方舆纪要》卷76麻城县:东馆驿“在县东。今废”。
即今河南唐河县东大河屯镇。清乾隆《唐县志》卷1 《集镇》:“大河屯,县东五十里。”
①唐景龙二年 (708) 置,隶朔方军总管(后置朔方节度使)。治所在东受降城 (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南)。天宝四年 (745) 移治单于大都护府所在之古盛乐城(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置金河县为理
即今河南西峡县治。明属内乡县,设西峡口关巡司。民国初有县佐驻此。1948年于此置西峡县。
即今河北井陉县南十四里高家庄。《方舆纪要》 卷14获鹿县: 高公砦 “山溪阻隘,金末武仙据守于此,为蒙古将天津所陷”。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