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溪长官司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永乐十二年 (1414) 改属铜仁府。清以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属铜仁府。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永乐十二年 (1414) 改属铜仁府。清以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属铜仁府。后废。
在今湖南岳阳市南。 《水经注》 谓之翁湖。《元和志》 卷27岳州巴陵县: “㴩湖, 一名翁湖,在县南一十里。《尔雅》 云: ‘河水决出还复入者为㴩。’ 《左传》: 定公四年
又名梵宗寺、法海寺。藏语称 “衮本”,意为 “十万佛像”。在今青海湟中县 (鲁沙尔镇)西南隅塔山中。明嘉靖三十九年 (1560) 创建,是黄教始祖宗喀巴降生之地。因内有纪念宗喀巴的大银塔而得名。为格鲁
亦作都斤山、乌德犍山。即今蒙古国西南之杭爱山。《周书·突厥传》:“可汗恒处于都斤山,牙帐东开,盖敬日之所出也。”古山名。见于《通典·边防》。又作都斤山(《隋书·北狄传》、《太平寰宇记》)、郁督军山(两
在今河南沁阳市西南。《晋书·刘聪载记》:东晋大兴初,李矩遣耿稚、张皮袭刘粲,“稚等袭败粲军,粲奔阳乡”。即此。确址待考,疑在今河南省获嘉县或修武县境。东晋太兴元年(318年)前赵刘粲为郭涌将耿雅所败,
羌族的一支。因境内有白兰山,故名。驻牧地在今青海省青海湖西南都兰一带。东晋以后,臣属于吐谷浑。北周保定元年(561)遣使朝贡。《宋书·吐谷浑传》:“白兰土出黄金、铜、铁。”唐时为吐蕃所并。
即今江西宁都县南三十里田头乡。清道光《宁都直隶州志》卷4有田头墟。
清宣统元年 (1909) 置,属临江府。治所在富克锦城 (今黑龙江省富锦市)。民国初属吉林省依兰道。1928年直属吉林省。1945年划归合江省。1949年划归松江省。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古旧县名。
一作卢。 又作彭戏。 春秋秦邑。 即今陕西白水县东北四十里南彭衙村、北彭衙村。《春秋》:文公二年 (前625),“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杜注: “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 即此。西汉
清雍正二年(1724)改甘州卫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张掖县(今甘肃张掖市)。辖境相当今甘肃张掖市、临泽、山丹、民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及青海祁连县地。1913年废。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甘州左、右二卫
元至元十四年(1277)置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治隆兴路(治今江西南昌市)。二十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至正十八年(1358)侨置于建宁路(治今福建建瓯市)。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