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河城
一名屠河城。即今辽宁锦州市。《清一统志·锦州府》: 徒河旧城 “在锦县西北。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刘恕 《外纪》: 周惠王三十三年,齐桓公救燕,破屠河。即徒河也”。
又作屠河城。在今辽宁省锦州市。相传虞舜时已有此城。春秋时齐桓公救燕,破屠河,即此。
一名屠河城。即今辽宁锦州市。《清一统志·锦州府》: 徒河旧城 “在锦县西北。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刘恕 《外纪》: 周惠王三十三年,齐桓公救燕,破屠河。即徒河也”。
又作屠河城。在今辽宁省锦州市。相传虞舜时已有此城。春秋时齐桓公救燕,破屠河,即此。
明宣德八年 (1433) 以和泥之钮兀、五隆二寨置,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境。后废。
明洪武元年 (1368) 置中书分省,次年改为河南行省。治所在开封府 (今河南开封市)。九年(1376) 为河南布政使司。辖境相当今河南省地。清为河南省。1948年治开封。1954年徙治郑州市 (今郑
即今广东东莞市东南塘厦镇。清光绪 《广州府志》 卷69墟市: 东莞县有 “塘头厦村”。
即今江苏响水县驻地响水镇。《清史稿·河渠志三》: “大通在云梯关下十余里,旧黄河北岸,系嘉庆中漫口,东北流四十余里,至响水口,接连潮河,至灌河口入海。” 即此。1966年于此置响水县。
明置,在今四川盐源县东卫城镇。《方舆纪要》 卷74盐井卫: 盐井驿 “在卫治东,又东百里为平川驿”。
在今四川壤塘县东北中壤塘乡中壤塘村。建于明洪武十一年 (1378),为喇嘛寺庙,保存完好。
明永乐三年(1405)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北五道河子附近。后废。明永乐三年(1405年)置,治所未详。辖有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道河子河流域。后废。
唐置,属嘉州。即今四川峨眉山市。
元置,属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大宁路。在今辽宁昌图县东北。又作夹道站。元置,在今辽宁省昌图县东北。
即今山东枣庄市西邹坞镇。明初设巡司于此。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东北部。面积60平方千米。人口4.6万。镇人民政府驻邹坞,人口 8500。宋代邹、邬二姓建村,故名邹邬,后演变为今名。明初设巡检司于此,属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