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即葛陂城。在今河南新蔡县西北五十里。《水经·汝水注》: 三严水径鲖阳县,“县有葛陵城,建武十五年更封安成侯铫丹为侯国。城之东北,有楚武王冢”。
在今陕西西乡县东五十里。《清一统志·汉中府一》:白沔峡“一名白面峡。汉水所经”。魏源《圣武记》卷10:嘉庆七年(1802)“贼(指白莲教徒)已改趋白沔峡,夜渡汉北,官军仅追歼其后队二百”。即此。
北宋置,属夏州。即今陕西吴旗县北五谷城乡。
在今甘肃武威市东南。《十六国春秋辑补》卷69 前凉录: 张骏太元元年 (东晋太宁三年,325),“始承晋元帝崩问,骏大临三日,会有黄龙见于揖次之嘉泉”。即此。在今甘肃省武威市东南。东晋太宁三年(325
元至元二十年 (1283) 改保宁府置,属四川行中书省。治所在阆中县 (今四川阆中市)。辖境相当今四川阆中、苍溪、南部等市县地。不久又改为保宁府。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改保宁府置,治阆中县(今四川
在今河北唐县西北。《方舆纪要》 卷12唐县“神和山” 条下引 《县志》 云: “县西北高尖峪、空间窑诸处,旧尝产银,谓之银洞。明初尝采矿炼银,力多利少,闭不复采。”
汉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属西域都护府。其都城在今新疆焉耆县西南紫泥泉。三国时为焉耆国所并。(尉yù) 西域古国名。汉时王治尉犁城,一说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南紫泥泉一带。属西域都护。后为焉耆所并。
在今安徽临泉县南九十里艾亭镇。《魏书·地形志》:颍州财丘、梁兴二郡梁兴县“有艾亭丘”。
①隋大业初于大利城置,为定襄郡治。治所在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乡。隋末废。②亦作大利县。唐武德元年(618)置,属雅州。治所在今四川芦山县西北。六年(623)废入严道县。古县名。隋开皇十九年(5
在今甘肃宕昌县西。《隋书·地理志》:和戎县有良恭山。《元和志》卷39宕州怀道县;良恭山“在县北四十里。出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