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北周武成元年(559)置,治所在王屋县(今河南济源市西五十八里王屋乡)。隋开皇初废。北周武成元年(559年)置,治王屋县(今河南济源市西王屋)。辖境相当今河南省济源市一带。天和元年(566年)改西怀州
明海西西陆路驿站之一。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市东扎罗木得。《辽东志》卷9海西西陆路有“扎里麻”站。
在今四川新津县东三里五津。为北周时新津县城。《寰宇记》 卷75蜀州新津县: “李膺 《益州记》 云: 皁里江津之所,曰新津市。《周地图记》 云:闵帝元年于此立新津县。”
在今河南登封市西。《方舆纪要》卷48登封县:三阳宫“在县西二十里石淙山。武后圣历三年建。自是数幸焉。长安四年毁”。
即今湖北麻城市西南宋埠镇。《清一统志·黄州府二》:宋埠市“在麻城县西南六十里,滨河,为水陆要冲”。民国置县佐于此。
即今台湾省彰化县西南鹿港镇。为高山族平埔人马之遴社。清康熙间蒋毓英《台湾府志》卷1:马之遴社“离府治四百里”。清为马芝堡,又名鹿港半堡。日本占领期间设鹿港街。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鹿港镇。
在今福建仙游县东北六十里。《方舆纪要》卷96仙游县:石所山“高数千仞,盘踞百余里。何岩居群峰之上,而此山又居其上。巅有乌头岩,石黟黑,浮海者望以为的”。
又作土拉河、脱喇河。在清外蒙古土谢图汗部境。即今蒙古国中央省西北的图拉河,北流至色楞格省,入鄂尔浑河。《清一统志·喀尔喀》: 土拉河“发源于敖嫩河源西北百里许,忒勒尔几岭之西。……入鄂尔坤河”。即“土
在今贵州施秉县东南。《方舆纪要》卷122施秉县:巴施山在“县东北二十五里。其山圆耸插天,状如卓笔”。
在今江西广昌县城北。《方舆纪要》卷86建昌府广昌县:军营岭在“县北一里。相传吴芮征南越时,遣将梅鋗营其下。前多稻田,左右皆平阜,惟此岭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