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安期仙枣”。
百遍:形容次数之多。见:同“现”,呈现。 表示书读很熟,道理自然明白。语出《三国志.魏志.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南朝.梁元帝《金楼子.戒子》:“凡读书必以五经为本,所谓非
唐宋时宰相议事的地方。《新唐书.百官志一》:“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
源见“大辂椎轮”。比喻事物由简到繁,由粗到精,逐步完善。亦用以称创始者。别士《刊印〈宪政初纲〉缘起》:“未知其事者,可以得其涯略;已知其事者,可以留备检查;其诸立宪之一助乎,吾知此为中国宪法史之椎轮大
《书.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孔传:“天与禹,洛出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常道。”后遂以“龟畴”指治理天下的大法。明张居正《贺灵雨应祈表》一:“
同“牵丝”。陈寅恪《论〈再生缘〉校补记》:“今论者竟为之强牵红丝,使成嘉偶,以效法乔太守之乱点鸳鸯谱,岂不异哉!”【词语牵红丝】 汉语大词典:牵红丝
源见“讼矢”。指古代民间诉讼按规定缴纳的财物。后借指处理讼事。清钱谦益《河南开封府太康县知县李之茂授文林郎制》:“束矢均(钧)金,不改饮冰之操;盘根错节,盖征游刃之能。”并列 古代民事诉讼按规定缴纳的
《晋书.吴隐之传》载:隐之有才德,至孝,居父母丧至哀,哭声感动邻居韩康伯。及康伯为吏部尚书,,举荐隐之入仕,终成良吏。后因以为旌孝之典。唐李瀚《蒙求》:“隐之感邻,王修辍社。”
同“四壁空”。宋黄庭坚《次韵师厚答马著作》:“家虽四立壁,仕要三无愠。”
源见“鹅笼书生”。谓幻中生幻。清钱谦益《次韵徐叟文虹七十自寿》之二:“鼠穴啁啾因梦少,鹅笼吐纳幻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