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裴松之注引《三辅决录》曰:“伯郎,凉州人,名不令休。其註曰:伯郎姓孟,名他(或作佗),扶风人。灵帝时,中常侍张让专朝政,让监奴(掌管家务的奴仆)典护家事。他仕不遂,乃尽以家财赂
见〔不打不成相识〕。见“不打不相识”。《儿女英雄传》10回:“‘我的菩萨! 没把我唬煞了! 这如今可好咧!’姑娘道:‘告诉你老人罢,这就叫作~。’”【词语不打不成相与】 成语:不打不成相与
《孝经.谏诤》:“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郑玄注:“七人谓三公及左辅、右弼、前疑、后丞。”唐玄宗注:“争谓谏也。”后以“七臣”泛指谏臣。《后汉书.刘瑜传》:“惟陛下设置七臣,以广谏道。
《左传.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后因以“怀璧为罪”指多财招祸或怀才遭忌。《三国志.华歆传》:“本
《诗.召南.何彼襛矣序》:“何彼襛矣,美王姬也。”陆德明释文:“王姬,武王女,姬,周姓也。”后因以“王姬”称帝王或诸侯之女。北周庾信《周仪同松滋公拓跋竞夫人尉迟氏墓志铭》:“春则帝女采桑,秋则王姬筑馆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
明.瞿汝稷《指月录》卷二十三“法灯”:“金陵清凉〔寺〕泰钦法灯禅师在众日,性豪逸,不事事,众易之,法眼独契重。眼一日问众:‘虎项金铃,是谁解得?’众无对。师适至,眼举前语问,师曰:‘系者解得。’眼曰:
传说中的旱神。《诗.大雅.云汉》:“旱魃( ㄅㄚˊ bá 拔)为虐,如惔如焚。”毛传:“魃,旱神也。”孔颖达疏引《神异经》:“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早,
丸鼓:连续投掷铜丸击鼓,形成节拍不同的鼓声。典出自《汉书·史丹传》。史丹字君仲,原是鲁国(今山东曲阜)人,后迁移到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在汉元帝当太子时,史丹因父亲史高(任汉宣帝朝的大司马车骑将军)
玄灵:神灵。天声:比喻盛大的声威。 光耀祖宗在天之灵,振奋大汉王朝声威。旧时夸耀武功之辞。语出汉.班固《封燕然山铭》:“将上以摅高文之宿愤,光祖宗之玄灵;下以安固后嗣,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声。”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