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gǔ古):传说把许多毒虫放在器皿里,使互相吞食,最后剩下不死的叫蛊。 蛊惑:毒害;迷惑。常指用不正当方法来鼓动和迷惑、毒害人们的思想情绪。 博尔辉(?-1651年),又作博尔惠,姓他塔喇,满洲正白
同“汗马之劳”。元无名氏《赚蒯通》四折:“只因汗马功劳大,封做平阳万户侯。”见“汗马之劳②”。《官场现形记》12回:“就是营、哨各官,也都是当时立过~。”解释汗马:战马奔走而出汗。原指征战的劳苦,亦指
同“琴高乘鲤”。清王士禛《刘子端舍人惠琴鱼》诗:“琴高骑鲤撇波去,至今溪水桃花香。”
《左传.宣公十五年》:“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魄:魂魄。“天夺之魄”,意谓上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了。《隋书.杨玄感等传论》:“天夺之魄,人益其灾,群盗并兴,百殃俱起,自绝民
《书.益稷》:“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孔传:“〔夏禹〕辛日娶妻,至于甲日,复往治水,不以私害公。”后因以“辛壬癸甲”谓一心为公,不计私人利益。清邹容《涂山》诗:“辛壬癸甲今何有?且向东门牵黄狗。”并列
唐杜甫《投赠哥舒开府翰二十韵》:“几年春草歇,今日暮途穷。”后以“日暮途穷”比喻到了末日。《古今小说.杨谦之客舫遇侠僧》:“杨益道:‘蛮烟瘴疫,九死一生,欲待不去,奈日暮途穷,去时必陷死地,烦乞赐教。
指豫让在身上涂漆,变成浮肿癞(lài赖)疮。喉咙吞火炭,使声音沙哑,伺机行刺,以为友人报仇。后以此典比喻义士毁容舍身复仇,报答知遇之恩。豫让,春秋战国时晋国人,初事范氏、中行氏,不显名。又为智伯家臣,
同“邯郸学步”。北周庾信《代人乞致仕表》:“扶步有邯郸之失,勉视无离娄之明。”
《南史.范晔传》:“吾于音乐,听功不及自挥,但所精非雅声为可恨,然至于一绝处,亦复何异邪。其中体趣,言之不可尽。弦外之意,虚响之音,不知所从而来。”后因以比喻语言中隐含着的深意。偏正 琴声停止后的余音
见“鹿死不择音”。明·袁宏道《乞改稿三》:“不则,职之重命,必且重于官,~,微臣有褫无以加焉,在台台必有大不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