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原指《诗经》,后亦泛指诗歌。兴( ㄒㄧㄥˋ xìng ):譬喻,联想。 读《诗》可以培养联想力,可以提高观察力,可以锻炼合群的性格,可以抒发怨恨的感情。 古代形容诗歌的特征和功能。语出《论语
源见“东施效颦”。比喻妄学别人而愈见其丑。南朝 梁刘勰《文心雕龙.杂文》:“里丑捧心,不关西施之颦矣。”主谓 《庄子·天运》载,美女西施犯有胃病,常以手按着心口且皱着眉头。西施同村的丑姑娘见了,也学着
源见“方朔偷桃”。喻指皇帝近臣。元马祖常《次王参政延福宫韵》之一:“冰小藕丝清暑宴,偷桃方朔醉忘归。”
《北史.邢邵传》:“臧弟邵,字子才,小字吉,……十岁便能属文,雅有才思,聪明强记,日诵万余言……虽望实兼重,不以才位傲物,脱略简易,不修威仪,车服器用,充事而已。有斋不居,坐卧恒在一小屋,果饵之属,或
源见“扼臂啮指”。指慈母孝子相眷念。清钱谦益《书姚母旌门颂后》:“以孟长之笃挚于念母,太孺人虽长寝,其啮指之思,倚门之望,终不能舍然,又可知也。”
源见“胯下之辱”。指忍辱。元黄溍《效古》诗之二:“淮阴初寄食,曲腰胯下行。”
《古诗十九首.冉冉孤生竹》:“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菟丝、女萝均为蔓生,缠绕于草木,不易分开。后因以“丝萝”比喻结为夫妇之典。唐范摅《云溪友议》一:“不念糟糠之情,别倚丝萝之托。”元 柯丹丘《荆钗
诡:诡诈。 用兵打仗是一种诡诈行为。 意谓兵不厌诈。语出《孙子.计篇》:“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曹操注:“兵无常形,以诡诈
唐.令狐德棻等撰《周书.文帝纪上》:“今若召悦授以内官,臣列旆东辕,匪朝伊夕。”匪:不,不是。伊是文言助词。后以匪朝伊夕谓不止一日。唐.李林甫《嵩阳观纪圣德感应颂》:“匪朝伊夕,不可胜记。”述补 匪,
旧时风俗,阴历除夕晚上不睡,等待新年天明,叫“守岁”。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除夕》:“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禁中:宫廷里。【词语守岁】 汉语大词